大连律师事务所|你知道什么是“侮、诽、暴、虐、侵”么?

发表时间:2023-08-23 14:49作者:大连律师事务所

大连律师事务所|“侮、诽、暴、虐、侵”是司法考试中向高甲老师总结的一个口诀。

并不是所有的犯罪,权力机关都会介入的,有一种案件称为“告诉才处理”

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,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,刑法不予处理,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、威吓无法告诉的,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,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,按刑法规定处罚。

大连律师事务所|告诉才处理的案件:
1.侮辱、诽谤案(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,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);
2.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(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);
3.虐待案(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);
4.侵占案(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)。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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